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】组织、领导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
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
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
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,处五年以下有
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第二百二十五条 【非法经营罪】违反国家规定,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,扰乱市
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
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
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
的;
(二)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
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;
(三)未经国家有关主���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、期货、保险业务的,或者非法从事
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;
(四)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。
第二百二十六条 【强迫交易罪】以暴力、威胁手段,实施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严重
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
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(一)强买强卖商品的;
(二)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;
(三)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、拍卖的;
(四)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、企业的股份、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;
(五)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。
第二百二十七条 【伪造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】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、船
票、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,数额较大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
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
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【倒卖车票、船票罪】倒卖车票、船票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
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第二百二十八条 【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罪】以牟利为目的,违反土地管理法
规,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
单处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
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
分之二十以下罚金。
第二百二十九条 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】承担资产评估、验资、验证、会计、审
计、法律服务、保荐、安全评价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
提供虚假证明文件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
之一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(一)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、会计、审计、法律服务、保荐等证明
文件,情节特别严重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