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·5
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,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
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。非经中
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
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,境内的组织、个人
第三十条
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
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,并向有关
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
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。
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。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
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
第三十七条
类、数量,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,面临的数
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。
第三十一条
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
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,提
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、时效性,提升运用
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
第三十八条
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
据的出境安全管理,适用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
要收集、使用数据,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
安全法》的规定;其他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
围内依 照 法 律、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进
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
行;对在 履 行 职 责 中 知 悉 的 个 人 隐 私、 个 人 信
全管理办法,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
息、商业秘密、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
门制定。
以保密,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。
第三十二条
任何组织、个人收集数据,应
第三十九条
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
当采取合法、正当的方式,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
法规的规定,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
非法方式获取数据。
数据安全保护责任,保障政务数据安全。
法律、行政 法 规 对 收 集、 使 用 数 据 的 目 的、
第四十条
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、维护电
范围有规定的,应当在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目
子政务系统,存储、加工政务数据,应当经过严
的和范围内收集、使用数据。
格的批 准 程 序, 并 应 当 监 督 受 托 方 履 行 相 应 的
第三十三条
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
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
提供服务,应 当 要 求 数 据 提 供 方 说 明 数 据 来 源,
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,不得
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,并留存审核、交易记录。
擅自 留 存、 使 用、 泄 露 或 者 向 他 人 提 供 政 务 数
第三十四条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提供数据
处理相关服务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,服务提供者
应当依法取得许可。
第三十五条
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因依
法维护国家安 全 或 者 侦 查 犯 罪 的 需 要 调 取 数 据,
据。
第四十 一 条
国 家 机 关 应 当 遵 循 公 正、 公
平、便民的原则,按照规定及时、准确地公开政
务数据。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。
第四十二条
国 家 制 定 政 务 数 据 开 放 目 录,
应当按照国 家 有 关 规 定, 经 过 严 格 的 批 准 手 续,
构建统一规范、互联互通、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
依法进行,有关组织、个人应当予以配合。
开放平台,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。
第三十六条
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
第四十三条
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
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
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数据处理
条约、协定,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,处理外国
活动,适用本章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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